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中小企业服务主管部门:
根据《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洪企服规〔2022〕2号)要求,经组织推荐、审核、公示等程序,认定了2022年南昌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名单,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授予南昌大学科技园等10家基地“南昌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认定有效期三年,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示范基地要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环境,改善服务设施和条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和运营模式,增强服务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加强与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交流学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速小型微型企业创立、成长,推动基地内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三、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中小企业服务主管部门应及时梳理总结和推广示范基地经验做法,促进辖区内示范基地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孵化效果。加强对示范基地工作的跟踪指导,组织辖区内示范基地于每年度12月底前将示范基地发展情况报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附件:2022年南昌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
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