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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小企业领域贯彻落实〈关于落实省会引领战略推进南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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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企服规〔2026〕2号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现将《中小企业领域贯彻落实〈关于落实省会引领战略推进南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南昌市财政局

2026年8月28日


中小企业领域贯彻落实《关于落实省会引领战略推进南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关于落实省会引领战略推进南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扎实做好中小企业领域政策兑现工作,加快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申报方式

本细则为开展申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旨在引导执行单位和申报企业规范兑现流程和方式。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集中申报,企业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赣企通”平台(www.jxzwfww.gov.cn)申报办理。

二、资金来源和兑现原则

1.本细则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实行年度预算额度管理,政策年度兑现资金数原则上不超过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预算金额。

2.优质中小企业培育专题、产品标杆培育专题和服务体系建设专题在兑现资金时彼此独立,不同专题奖励可叠加支持。

3.同一专题按照“就高不重复,晋级差额补足”原则对企业进行支持。若同一主体已享受有关奖励,以后年度获更高标准奖励的,给予差额部分奖励(以后年度获较低或相同标准奖励的,不再给予奖励)。

4.同一企业若同时符合市级层面同类型资金奖补条件,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自行选择,不重复奖励。国家级、省级资金可叠加支持。

三、奖励流程

1.市中小企业局发布政策兑现通知;

2.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组织企业申报,通过信用中国和实地抽查等方式,核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然后将初审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市中小企业局;

3.市中小企业局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信用中国和实地抽查等方式,核实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确定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名单。审定结果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根据公示结果拟定资金分配方案,征求市财政局意见后,上报市政府审批;

5.市政府批复同意后按程序下达资金。

四、申报要求

企业申报政策,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期间,未被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失信、经营异常等不良记录名单的企业,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用修复的企业。

2.经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核查,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的企业。

五、政策条款

《关于落实省会引领战略推进南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涉及中小企业领域的奖励政策为第14条款,主要分为三个专题:

(一)产品标杆培育专题。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市场,以差异化产品抢占细分赛道,对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市场占比等关键性指标达到全国、全球领先水平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奖励对象: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市场占比等关键性指标达到全国、全球领先水平的企业。

奖励条件及标准:

1.对拥有Ι类知识产权(不包含转入,以下相同)不少于5项的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2.对拥有Ι类知识产权不少于10项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1.政策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自2026年1月1日以来,省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正式印发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文件;

4.拥有Ι类知识产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90个工作日。

(二)优质中小企业培育专题。鼓励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对入选国家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企业,按照评价结果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

奖励对象:入选国家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企业。

奖励条件及标准:

1.对入选国家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并拥有Ι类知识产权不少于1项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2.对入选国家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并拥有Ι类知识产权不少于4项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1.政策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自2026年1月1日以来,省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正式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认定文件;

4.拥有Ι类知识产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90个工作日。

(三)服务体系建设专题。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对首次入选省级、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名单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奖励对象:首次入选省级、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名单的企业(机构)。

奖励条件及标准:

1.对近两年在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公益性线下中小企业专题服务活动,且活动场次不少于10次、单场参加企业不少于20家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2.对近两年在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公益性线下中小企业专题服务活动,且活动场次不少于15次、单场参加企业不少于20家的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申报资料:

1.政策申报表;

2.平台(基地)运营主体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自2026年1月1日以来,省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正式印发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认定文件;

4.近两年开展公益性线下中小企业专题服务活动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活动方案、通知、现场照片、签到表等)。

办理时限:90个工作日。

六、工作职责

1.市中小企业局负责政策兑现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宣传服务,做好材料复核、资金分配、结果公示、绩效管理及监督管理。

2.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面覆盖。同时要做好初审推荐工作,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3.申报企业要如实申报,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追回奖补资金,列入失信记录,并依法追究责任。第三方机构参与弄虚作假的,列入失信记录,并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

本细则由市中小企业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附件:《中小企业领域贯彻落实〈关于落实省会引领战略推进南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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