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是主管市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服务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指导全市中小企业服务工作;协调组织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小升规”奖励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市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领域的专项资金和相关专项基金;负责组织中小企业申报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和专项基金。推动民营及中小企业对外开展技术、服务、人才等交流与合作,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帮助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协调解决劳动用工需求。协调联系行业协会、相关部门及其他机构,带动各类社会资源共同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协调、推动创业创新工作,研究制定创业创新政策、工作目标,组织实施创业企业扶持、培育工作,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培育服务体系。促进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负责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实施分类指导服务。负责引导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担保力度,推进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中小企业投融资环境。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加强技术进步、信息化应用、人才培育、经营管理等工作;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创业工作;引导、推动规模较小的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中小企业朝“专精特新”发展。负责协调推动维护民营企业及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工作。协调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事项和法律纠纷,维护民营企业及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和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负责推动完善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监测与评价体系。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监测统计、评估评价体系,分析研判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态势,相应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指导、督促和考核各县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强化新时代理论武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加快培育规上工业企业,抓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助力优质中小企业上市,强化中小企业运行监测。畅通企业融资渠道,解决中小企业用工需求,助力中小企业开拓市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升企业家管理水平,开展数字化转型赋能活动,营造创业创新氛围。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建立中小企业诉求处理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大惠企政策宣讲力度。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浓厚中小企业服务氛围。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本级,其中:行政机关1个: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编制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6人,包括行政人员26人;离休人员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为2023年部门预算新增部门,上年预算安排数据都为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92.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2.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92.37万元。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92.3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76.4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5.9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79.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76.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9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市中小企业服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42.3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29.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42.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6.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9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15.95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九)项目绩效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9.9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4.2万元。
2.公务接待费5.79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说明:本部门为2021年12月新组建部门,且2022年无部门预算,故无上年预算对比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