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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昌市公安局)致市民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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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们:
 近期,一些市民、网民朋友关心、咨询南昌烟花爆竹燃放的法规是否有调整,今年是否允许燃放。为此,我们重申:根据《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第2、3、9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未经申请并获批准,任何个人任何时间,在我市各县、区公布的禁燃区内、加油站点等公共安全设施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自2017年1月1日《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公布实行以来,我市已连续6年在禁燃区域内没有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害和安全事故;广大市民、百万家庭已连续6年得以在安静祥和的氛围中观看春晚,合家团圆庆祝新年;广大环卫市政工作者已连续6年无需在严寒之下顶风冒雪,起早贪黑清扫清运燃放烟花爆竹后产生的垃圾……安全稳定的社会秩序离不开全体老南昌人、新南昌市民的共同理解、支持与守护。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有法必依。2023年南昌禁燃禁放法规依旧需要新老市民朋友共同遵守、齐心实践。违法必究。我们将依照法律和地方法规,严厉查办非法存储、运输危险物质案件,查处违法销售、燃放行为。
 请市民朋友及时关注各县、区公布的禁燃区通告和举报电话。我们建议在非禁燃区也要适度燃放,不铺张、不攀比、不打扰他人生活;要购买正规合格产品,确保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衷心祝愿南昌更加自信、发奋、齐心!衷心祝福市民朋友们新年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2023年元月5日
源: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昌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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